浙江温州: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社银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社发〔2021〕79号)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浙江温州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1870

【导读】:

关于印发《全面深化社银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深化社银合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深化社银合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全面贯彻〈银行办理社保经办业务服务指南〉省级地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1〕14号)(以下简称“社银地方标准”)精神,为全面深化温州市社银合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加快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改革,通过加强银行办理人社业务的合作网点建设,推进银行办理人社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利用银行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及其管理规范的金融从业人员,就近为百姓提供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弥补当前人力社保基层公共服务薄弱的短板,实现群众、企业“就近办”“多点办”。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银地方标准”


  1.对标整改力促经办规范。全市各地已建的合作银行网点,根据“社银地方标准”完成整改,并将已完成整改实现标准化的合作网点清单反馈市局行政审批处。(时间要求:5月底,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社保中心)


  2.梳理业务确定经办要求。根据省厅下达的银行办理社保经办业务的指导目录,梳理细化经办业务流程、办事指南、业务管理要求、经办手册等。(时间要求:5月20日前,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市民卡中心〕)


  3.技术支撑确保系统安全。根据省厅的社银合作技术要求,完善全市社银合作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落实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规范。(时间要求:5月20日前,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二)加强日常业务管理


  1.建立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社银合作业务相关处室(单位)与合作银行要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工作沟通,业务指导。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时间要求:5月底前,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市民卡中心〕)


  2.强化管理提升经办能力。做好合作网点社保业务经办的日常规范管理、咨询解答、业务指导等。制定具体业务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组织网点经办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练兵比武,确保网点服务的专业、优质、规范,并根据合作网点业务开展评估情况逐步推进业务经办优化提升。(时间要求:全年,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市民卡中心〕)


  (三)强化网点扩面


  根据省厅推进社银合作新建网点的任务要求,分解全市任务数并下达指标,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局对照《地方标准》推进合作网点建设。每月月底由行政审批处汇总通报“社银合作”新增网点数量和网点列表。(时间要求:全年,责任单位:规财处、社保中心、行政审批处)


  (四)开展监督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合作网点推进过程、日常业务经办的监督检查,设立办事对象投诉及意见反馈的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对投诉及意见的回访核实和整改落实,持续改进服务。(时间要求:全年,责任单位:社保中心、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市民卡中心〕)


  2.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对社银合作网点进行明察暗访、抽查等,对网点服务中有特色的、成效明显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违规经办和违规操作现象等问题的,立即责令网点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得到处置。(时间要求:全年,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规财处,各县(市、区)局、各合作银行)

  (备注: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处室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银合作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厅打造人社政务服务浙江样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温州市人社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的重点任务。各县(市、区)局、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上下协同、市县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社银合作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强化落实。各县(市、区)局和各责任处室(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协调督促社银合作推进工作;规财处负责对接银行,下达全市银行网点计划任务数及负责协调解决合作银行开展网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社保中心、就创中心、信息中心(市民卡中心)负责全市社银合作经办社保业务的梳理、下放、办理规范的制定、监督管理及培训指导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全市社银合作涉及系统技术对接及信息安全。各相关处室(单位)做好对各县(市、区)局的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局负责属地合作银行已建合作网点的地方标准整改及新建银行合作网点的推进工作。各处室(单位)及县(市、区)局联络人名单请于5月19日前报行政审批处汇总(联系人:陈宏宇,联系电话:89090133)。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联合合作银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银合作及《地方标准》宣传,让群众与企业知晓社银合作,引导群众与企业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人社业务,实现“就近办”“多点办”,构建合作银行、人社部门、群众企业多方共赢局面。


附件:温人社发〔2021〕7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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