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25号)

发布日期:2021-05-25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302

【导读】: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精神和人社部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厚植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基础,经研究,决定实施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社部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社保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就医结算等主要功能,大力推进实体卡和电子卡协同应用,实现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拓展其他民生保障领域用卡,加快推动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助力政府公共服务,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创信息化时代、数字化生活,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一)实现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目录》(2020版)要求,明确人社领域线上线下用卡场景共计95项,在人社领域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待遇发放进卡、工伤结算持卡,将社保卡作为所有人社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结算载体,完成相关业务规程、用卡流程的调整优化,全面布设读卡扫码终端,实现地域、人群应用全覆盖,线上、线下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用卡。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社保卡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人社信息的共享复用,融合社保卡线上线下应用,支持通过社保卡进行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实现相关政务服务“全市通办”“跨地区通办”。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群众通过实体社保卡出示或读卡、社保卡电子证照“亮证”或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在柜台或自助机上完成身份确认,快速办理业务。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社保卡的扫码登录或授权登录,解决群众在不同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和重复注册的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务办,配合单位:市各相关部门)


  (三)落实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按照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的指导意见,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平台,实现从数据导入到待遇发放进卡全流程管理,每笔代发数据和资金都“来有踪、去可查”。通过社保卡大数据比对,核准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和社保卡金融账户等信息,直接精准兑付到人到户,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杜绝虚报冒领、侵占挪用、骗取补贴等贪污腐败违法违纪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四)推动各项公共资金发放进卡。进一步推动工会、教育、交通、退役军人、残疾人、人才等各项政府补贴和奖励资金通过社保卡精准、安全发放,实现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农民工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进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人才办、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五)实现交通出行“一卡通”。通过支持第三代社保卡加载交通密钥和电子社保卡扫码乘车,实现社保卡在公交、公共自行车、城市列车等出行上的广泛应用,并支持特殊人群优惠折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


  (六)推进文化旅游“一卡通”。全面推动社保卡在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场所的身份凭证应用。大力推广社保卡旅游年票,在实体卡读卡和电子社保卡扫码进景区基础上,实现社保卡缴纳年票费用的优惠待遇,探索社保卡旅游年票在长三角地区跨市“一卡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城建控股集团等)


  (七)支持就医购药“一卡通”。充分利用“卡码脸”身份识别和医保结算能力,探索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和电子健康卡三码融合,推广医保两定机构扫码就医购药,拓展线上就医结算平台渠道,实现互联网医院掌上就医结算,实现医保待遇报销和生育津贴进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信息、电子病历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


  (八)开通酒店住宿登记用卡。支持个人凭社保卡在酒店进行身份认证和办理住宿登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九)升级机关楼宇“一卡通”。实现社保卡在大型会议等机关事务方面持卡签到、进出门禁等方面的应用,支持机关食堂就餐扫码和刷脸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


  (十)推动校园“一卡通”。推动社保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为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提供注册缴费、校园进出、食堂就餐、图书借阅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探索智慧园区、智慧社区“一卡通”。积极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等园区在访客识别、门禁考勤、食堂就餐和工资福利发放等方面“一卡通”应用。探索为城乡居民提供居家养老、访客识别、楼道出入、电梯乘坐等智慧社区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


  (十二)拓展金融科技服务。在合作银行网点和人社基层平台,布点社保卡自助制卡机和自助服务一体机,支持通过社保卡缴纳水、电、燃气、通讯和交通违章罚款等民生费用。鼓励在合作银行APP上打造社保服务专区,探索为持卡人提供社保信用贷、社保卡专属理财和特约商户优惠等普惠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社保卡合作银行等)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应用场景建设的难易度和社会需求度,成熟一项,实施一项,有序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21年,全面梳理社保卡“一卡通”应用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重点推进的“一卡通”专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应用目录逐项分解制定配套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50%。


  (二)第二阶段:2022年,基本完成“一卡通”工程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大幅提升。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80%。


  (三)第三阶段:2023年,全面完成“一卡通”应用目录,积极拓展跨地区“一卡通”应用,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实现都市圈内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服务资源社保卡“一卡共享、同城待遇”要求,推动我市社保卡在长三角地区更多民生领域“一卡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云港市社保卡“一卡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任主任,市人社局和市工信局分管局长任副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在市人社局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一卡通”应用队伍建设,以适应跨部门、跨地区服务工作需要。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打通信息堵点,突破部门局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纵横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应用。


  (三)强化两级联动,统一服务体系。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照全市社保卡“一卡通”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推动本县区社保卡“一卡通”应用。


  (四)加强信息安全,有力有序推进。严格遵循全国统一规范,加强用卡环境的监管,确保社保卡应用信息安全。增强社保卡法定证件意识,引导持卡人安全规范用卡,切实保障持卡人利益。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逐步提升“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用卡氛围。“一卡通”工程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用卡体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全媒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社保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让群众对社保卡用得经常、用在日常,使社保卡真正成为港城居民的“交通卡”“旅游卡”“就诊卡”“金融卡”“消费卡”等,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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