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统计调查方法:国际经验(2025年7月9日)

发布日期:2025-07-1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96

【导读】:《信息与分析》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办的内部刊物,主要刊发为宏观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分析、社会保障研究、收入分配改革、人事人才动态等信息摘编和专题分析报告,面向部属各单位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其中的“动态综述”、“宏观经济与就业主要指标监测”、“就业形势分析”等的系列报告广受好评。

新就业形态劳动统计调查方法:国际经验


自数字平台出现以来,各国都在尝试估计数字劳动平台从业人员(中国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量及人口学特征,希望将其作为制定相关劳动政策的基础。由于数字平台就业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甚至偶发性,传统劳动统计技术难以有效捕捉该群体的就业特征,各国在针对数字平台就业的劳动统计技术方面进行了各种改革。经合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欧盟联合出版了《数字平台就业与工作测量手册》,收集了美国、瑞士、智利、新加坡、欧盟、加拿大、法国、比利时等8个国家或者地区针对数字平台就业劳动统计技术的创新尝试,尤其关注相关调查的样本、基期、方法以及问卷设计,旨在对未来平台劳动统计技术的完善提供参考借鉴。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统计调查方法

自数字平台出现以来,研究者对平台从业人员数量统计最初多采用估算方式,随后研究者以及OECD等国际机构开始尝试对其进行正式调查。近期,部分国家的劳动统计机构发展完善了具体统计方法,将该群体纳入了官方劳动统计调查。总体而言,针对平台从业者的调查方法可以划分为国家统计局调查和非官方调查两种类型。本文重点关注国家统计局调查。其中,国家统计局调查具体又包括劳动力调查与其他调查方法。

(一)劳动力调查

劳动力调查主要被用来收集劳动力市场供给侧,即从业人员信息。抽样单位往往是家庭或个人。鉴于样本群体规模庞大,劳动力调查非常适合反映劳动力一般参与情况,但它无法提供关于部分小现象的详细信息。美国、瑞士、智利、新加坡、欧盟在内的国家或者地区都对现行的劳动力调查进行了完善,纳入了专门的数字平台就业统计模块。

(二)其他调查方法

除了劳动力调查,其他调查方法,例如“信息通信技术使用情况”调查、税务调查、商业调查、专业调查、大数据等也可以捕捉到平台就业的相关情况,提供关于该群体的某方面的详细信息。比如,摩根大通的经济学家利用从数字平台获得报酬人员的银行账户数据,基于3900万大通支票账户数据,研究了数字平台从业人员的特点。在线劳动力指数(OLI)基于跟踪发布在样本平台上的所有项目与任务,利用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与网页抓取,估算了全球数字平台就业者数量,测量了随着时间推移不同国家和职业利用在线劳动力中介数字平台的情况。尽管该指数未给出数字平台从业人员的绝对估计数,但反映了这一群体规模的全球变化趋势。


二、通过劳动力调查测量新就业形态

(一)美国劳动统计局

1.基本情况

2017年5月,美国劳工统计局将关于数字平台就业的四个问题添加到了常规月度劳动力调查(CPS)“临时与替代工作安排”部分。该模块的目的是测量美国数字平台从业人员的就业人数,并由此获得该群体的人口统计信息和工作特征。

2.调查方法

月度调查的参考群体包括美国16岁以上人群。由于数字平台就业问题属于当前调查增补内容部分,因此样本设计与现有CPS调查相同。即当前调查使用一个多阶段、分层随机样本,从全美各地852个样本地区抽取约72000个住户。使用该参考群体能确保针对数字平台劳动者的估计值与美国其他劳动力测量指标保持一致。

当前新增模块通常在每月19日这周进行,询问受访者此前一周的活动情况。例如,向2017年5月7—13日这一周内被归类为就业的个人提出数字平台就业问题。人口普查局访谈者使用计算机化问卷提出数字平台就业问题。访谈采用面对面访谈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二)瑞士国家统计局

1.基本情况

2019年,瑞士开展了“互联网中介平台工作” 专项劳动力调查模块。该模块的主要目标是估计瑞士互联网中介平台从业人员数量,模块包含的问题涉及从事此类工作的原因,个人提供服务的时间,服务是作为主业、副业还是额外工作,工作时间的规律性与数量、收入,平台或应用程序的名称。

2.调查方法

该模块的参考群体涵盖了15—89岁的常住人口。模块未针对特定子群体,向所有人员提出了相同的调查问题。模块年度总样本约为12000人,这些人员是在首轮劳动力调查结束时通过随机选择选定的。关于互联网中介平台服务的问题涉及访谈前12个月的活动。为了获得参考周内工作完成情况的信息,访谈还使用了一个额外问题,以确定受访者是否在过去一周内提供了指定服务。所有访谈均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

(三)智利国家统计局

1.基本情况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智利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2020年1月以来,智利国家就业调查(ENE,西班牙语缩略词)进行了更新,增加了针对平台劳动者的调查内容,纳入了新分析维度。通过这些调整,国家就业调查开始捕捉、测量和分析使用移动应用程序或数字平台的就业情况。

具体调查问题包括“有多少人通过使用数字平台获得工作?”“他们有哪些人口学特征?”“这些从业人员受雇于哪些经济部门?”“数字平台从业人员的法律身份如何?”“这些从业人员如何获得社会福利?”以及“他们使用哪些平台获得工作?”

2.调查方法

国家就业调查是智利的主要劳动力调查,涵盖从1986年至今的信息。国家就业调查遵循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统计学家会议的建议,涵盖在智利境内住宅中居住的所有人,这些人员纳入了“MMV12017”调查抽样框架覆盖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国家就业调查目标人群被定义为常住智利住户的劳动年龄人群(即所有15岁以上人员)。

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从业人员信息,关于主业活动2中通过数字平台获取工作的问题针对所有从业人员。但考虑到工作性质,被归类为“无薪的家庭工作者”的人员被排除在调查样本之外。

————————

1MMV:《住宅抽样框架》的西班牙语缩写词。

2主业活动是指一个人在参考周内工作时间最长的活动,无论此人是否参与了另一项持续时间更短的活动以获得更多报酬。


国家就业调查样本不是一次性收集的,而是每个月更新一部分,形成连续三个月的滚动样本,每三个月重复一次,最多持续一年半(即包括六轮走访)。虽然国家就业调查反映的是每个月度的子样本信息,但按照每个滚动季度处理、分析和发布具体的调查信息。该调查在移动设备上收集信息(即计算机辅助面对面访谈)。

(四)新加坡人力研究与统计部

1.基本情况

2020年新加坡开展了针对自雇者的劳动力调查,并于近期针对参与在线平台工作的自雇者进行了补充调查。补充调查的问题包括人口学情况、从事的职业以及使用在线匹配平台类型。此外,调查还试图了解自雇者从事平台工作的动机、将其作为主业还是副业以及面临的挑战。

2.调查方法

针对数字平台就业的调查是对综合劳动力调查的补充,覆盖了新加坡所有家庭。调查样本基于比例分配的分层随机抽样。

对综合劳动力调查中的在过去一年中从事过自雇工作的所有15岁以上受访者都进行了补充调查。调查要求劳动者提供自雇工作经历以及是否使用了在线匹配平台的详细信息。约4200人对补充调查作出了回复,随机抽样方法和至少85%的高回复率确保了调查结果能代表普通人群。

鉴于此类工作安排的临时性和短暂性,调查使用一年作为基期,保障调查样本能更准确地感知自雇工作和平台工作的普遍性。调查回复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交和电话采访收集,必要时,还开展了面对面访谈。

(五)欧盟统计局

1.基本情况

2019年,欧盟统计局成立了数字平台就业工作组,旨在满足成员国对数字零工可比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工作组的任务包括制定对应的技术与方法、设计一系列变量与问题。

成员国于2022年在欧盟劳动力调查中自愿对这些变量和问题进行试点调研,评估试点工作成果,提出了修订建议,以期未来待时机成熟将其全面纳入欧盟劳动力调查。

2.调查方法

调查群体包括已经被纳入15—64岁欧盟劳动力调查的参考群体。所有65岁以上人员均被排除在调查样本之外。


三、通过其他调查测量新就业形态

(一)加拿大统计局信息通信技术调查

1.基本情况

2018年与2020年,加拿大对互联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CIUS),其中在线工作调查模块涵盖了数字劳动力平台工作情况。该模块旨在反映在线工作参与频率、工作内容和从中赚取的收入水平。

2018年加拿大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中,一个过滤性问题询问了受访者在过去12个月是否使用了互联网赚取收入;对于那些利用互联网平台赚取收入的人员而言,一个后续问题询问该活动是主要收入来源还是额外收入来源;第三个问题询问赚取收入的方法,受访者须在七个类别中进行选择。

2.调查方法

加拿大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的目标人群为居住在加拿大十个省的所有15岁以上人员。

调查样本采用概率抽样的分层设计。分层在省级层面进行。调查采用两阶段抽样设计。抽样单位为分组并链接到同一地址的电话号码。最后的单位是已识别家庭中的个人。从一名15岁以上随机选择的家庭成员处收集信息,且不允许代理人回答调查问题。2018年,基于约50%的预期回复率,使用了约33000个单位的样本。2020年,样本增加到44800个。调查基于网络的方法收集数据,若未收到回复,则通过电话跟进。

(二)法国国家统计局商业调查

1.基本情况

法国国家统计局每四年对新成立企业开展一次调查,称为“SINE”。自2018年以来,SINE的所有调查均包含了关于数字平台使用的问题。新成立的企业受访者被问及在经营活动第一年是否与数字平台有过合作,以及这是否是企业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这些问题的主要目标是估计与数字平台合作的新企业数量,以及数字平台对企业收入的重要性。

2.调查方法

SINE调查参考群体涵盖了调查年份上半年成立或重新激活企业的所有企业家(不包括农业活动)。采用分层随机抽样,参考群体按企业类型(自然人或法人)、区域(标准地区统计单元1级)和经济部门(欧洲行业标准分类系统1级)分层。

2014年,调查样本涵盖了40000名企业家和在2014年上半年成立企业的40000名“个体工商户”,相当于32%的抽样率。2018年,调查样本涵盖了24000名企业家和在2018年上半年成立企业的56000名“个体工商户”,80000家企业样本相当于当年成立企业24%的抽样率。2022年计划对每种类型(个体工商户等)的34000至40000家企业进行抽样。

SINE调查于1994年启动。截至目前,已经观察了六代初创企业:1994年、1998年、2002年、 2006年、2010年和2014年。从2010年开始,调查纳入了“个体工商户”。2018年第七代初创企业目前正在进行采样。

关于数字平台的问题首次出现在2018年的问卷中;这些问题将添加到第三轮调查的“个体工商户”问卷中,该轮调查涉及2014年成立的企业,并在成立5年后(2019年)进行跟踪观察。2018年第二轮问卷调查正在进行中,包括企业对数字平台满意度的额外问题。

在2020 年之前,数据通过邮寄方式收集。自2021年起,这些数据通过互联网和邮寄方式收集。

(三)比利时国家统计局税务登记表

1.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日颁布的《比利时纲领法》(The Belgian Program Law)规定了共享经济的税收制度。根据法律,平台公司必须代表旗下平台工作者向比利时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收入,其目的是为平台工作者提供税收减免。

比利时共享经济税务登记表包含以下五个变量:平台公司唯一的企业编号,平台从业人员唯一的个人编号,每家平台企业申报的平台从业人员收入,执行平台工作的时间段(起止日期),平台工作涉及的活动。

2.调查方法

2016—2020年间,税务机关对共享经济企业适用税收优惠制度附加了三个条件:税收优惠制度仅限于个人向另一个人提供的服务;平台企业须获得比利时税务机关的官方认定;只有当平台工作总收入低于预先设定的最高金额时,税收优惠制度方才适用,2020年,每年的最高总收入为6340欧元。

2019年,85家企业被认定为平台企业。这85家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了20600名从业人员的个人收入。自2021年起,平台工作不再局限于经认定的平台企业,有关最高金额的规定也取消了。平台工作的所有收入必须按照相同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这将提升调查的完整性。

(四)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专项调查

1.基本情况

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在共享经济研究项目COLLEEM背景下开展了一项专项调查。COLLEEM调查范围广泛,包括以下目标:以相同方式评估和量化选定的欧洲国家乃至整个欧洲平台从业人员的普及率;根据平台工作频次、强度及其与个人总收入相关性,对平台从业人员进行分类;分析平台从业人员的社会人口特征(如年龄、性别、教育、家庭成员构成、移民身份);识别平台从业人员的实际法律身份(即依附型从业人员或自雇人员);识别通过平台提供的任务类型(即在线专业任务、在线非专业任务、现场任务);识别从业人员从事平台工作的动机;评估平台从业人员的工作与就业条件。

2.调查方法

COLLEEM调查中每个国家的参考群体都是16—74岁的互联网用户。COLLEEM调查是一项自我管理的在线样本库调查,采用基于配额的“非概率抽样设计”。调查确定了受访者配额,以便按年龄组(16—24岁、25—54岁、55—74岁)和性别(男性、女性)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估计值。每个年龄组数量根据每个国家16—74岁互联网用户总人数中每个群体规模按比例分配。

COLLEEM调查使用欧盟统计局从欧洲劳动力调查中按年龄和性别划分的最新人口数据,计算每个国家每个年龄性别类别的人口数量。然后,将这些数据乘以每个年龄性别类别中的互联网用户比例,计算按年龄性别组划分的互联网用户人口数量。该调查根据以下特征选择开展调查的国家:互联网可用性、技能和使用情况,具体分为3组;人均GDP,具体分为4组;地理位置,分为北欧、西欧、中东欧和地中海地区。调查旨在反映上述三个维度交叉群体的多样性。

首轮试点调查(COLLEEMM I)于2017年完成,收集了来自14个成员国32389份回复。第二轮COLLEEM调查(COLLEEM II)于2018年进行,共收集来自16个欧盟成员国16—74岁互联网用户38022份回复。COLLEEM调查旨在收集每个国家至少2300份回复。

调查使用Survey Gizmo系统进行管理,并分发给在线样本库调查聚合器CINT3受访者。COLLEEM II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包含了一个纵向子样本,由2017年和2018年接受访谈的受访者组成,因为通过CINT可根据其唯一标识涵盖先前参加过调查的个人。纵向子样本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再次受邀人员组成,即在COLLEEM I中识别为平台从业人员的所有人再次受邀参加COLLEEM II;另一部分为COLLEEM调查时随机从抽样框架中选取的人员(无论是否被识别为平台从业人员)。总之,COLLEEM II的纵向子样本可用于分析个体转入或转出平台工作情况,并可用于检查横截面调查结果的稳健性。

————————

3www.cint.com


四、启示

第一,数字平台就业的统计方法在各国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来源的统计方法表明,数字平台就业情况特殊,测量数字平台就业不存在单一解决方案。整合来自不同来源的信息似乎是最佳选择。

第二,劳动力调查是劳动力市场分析和劳动力市场政策设计的主要信息来源,应成为所有其他来源的基准,但它不是提供关于数字平台就业等小众现象的最佳选择。劳动力调查的一个缺点是很难或者很难可靠地收集到关于数字平台劳动者的收入信息。此时,通过其他渠道的信息能有效补充劳动力调查的不足。例如大数据是当前被越来越多采用的一种新兴方法。

第三,国际经验还说明各国在具体调查方法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例如,为了将从业人员归类为从事数字平台活动人员,应考虑什么基期(过去一周或过去一年);数字平台是否应限于那些既匹配从业人员与客户,又管理双方付款的平台;是否应提及具体数字平台来引导受访者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唯一答案,最佳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调查问卷可以提出问题的数量。

基于以上国际经验,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当试图测量数字平台就业人数时,劳动力调查应是首选工具。可以尝试在现有的劳动力调查中纳入几个关于平台就业的甄选性问题。二是虽然有些国家统计局可能使用更长基期来评估从业人员参与数字平台的情况,劳动力调查问卷应始终包含有关调查参考周中就业的问题,以便测量所有就业人员中数字平台就业的情况。三是劳动力调查应按人口等特征对数字平台就业进行细分。除此之外,劳动力调查还应根据工时或获得收入情况,询问受访者“定期”还是“偶尔”从事数字平台就业。四是数字平台应满足两个标准,即在客户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中介服务,并在管理所提供服务费用支付方面发挥作用。五是在首次提出有关数字平台就业问题时,应避免提及具体数字平台名称,但后续问题可以使用具体的平台名称。

( 摘编自国际劳工网站政策简报,简报内容主要来自《数字平台就业与工作测量手册》,由涂伟、陈静娴,Annarosa PESOLE编译、整理)

分享到:
信息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