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22 来源:南通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1319
南通市12333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行风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针对近期广大市民关注的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稳岗返还、工资发放等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12333如何解答——
1.问:哪些单位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2.问: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享受范围有哪些?
答: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
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
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3.问:大中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答: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大中小微企业划型确定前,大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暂按中小微企业的减免标准核定征缴,待划型确定后,再行补征。
4.问: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怎么办,如何办理退费?
答:已缴费单位应减免、减征的单位缴费部分,直接退至原缴费银行账户,无需参保单位申请。单位补缴的2月份之前的社保费不在减免、减征退费范围之列。
5.问:2020年南通市区普通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
返还对象:
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普通参保企业。
注:劳务派遣企业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
返还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缴费满12个月且仍在正常参保缴费;
(4)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1.76%,其中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发放标准:
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
申请流程:
(1)2019年已申请稳岗返还且通过审批的企业,2020年无需申请,符合条件的直接拨付;
其余企业可登陆南通就业网(www.nt91.cn)稳岗返还专题进行申请,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申请时间:
截止2020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