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5号)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浏览次数:292

【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度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融合集成(以下简称证卡融合集成),通过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下简称工作许可)信息加载到社保卡,依托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为外国人在华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工作程序

(一)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的申请、延期、变更和注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来华工作系统)全程网上办理,外国人入境后无需再办理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已领取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待现有工作许可申请延期或变更时按照证卡融合集成新程序办理。

(二)办理工作签证

外国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来华工作Z字签证。

(三)获取电子社保卡

外国人入境后,通过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使用姓名、工作许可号码或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注册登录,经实名、实人核验后,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外国人申领实体社保卡后,电子社保卡向外国人提供标准服务。

(四)办理居留证件

外国人持Z字签证入境后,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前往工作地公安出入境部门办理有关居留证件,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核验,也可通过查看电子社保卡、扫描工作许可二维码等方式查询、获取外国人的工作许可信息。

二、提供便利化服务

(一)参加社会保险

外国人的聘雇单位或外国人本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电子社保卡,可通过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社保经办机构为外国人办理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来华工作系统对外国人工作许可信息进行验证,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管理服务部门应为其发放实体社保卡。

(二)工作许可有关服务

依托电子社保卡实现工作许可信息查询与下载、二维码核验、有关消息通知等服务功能。

(三)享受“一卡通”服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通过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向外国人提供业务信息查询、待遇补贴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有条件地区拓展至更多“一卡通”服务。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证卡融合集成的各项要求。要持续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支持外国人享受更多领域“一卡通”服务,为外国人在华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二)各地要全力做好证卡融合应用技术准备,待我部相关接口规范发布后,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开展业务信息系统、设备终端改造,对接我部来华工作系统,验证工作许可信息。

(三)各地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流程和规范,同时做好政策配套与落实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逐渐扩大社会认知,将通过证卡融合集成为外国人提供的便利化服务落实到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外国专家服务司)

分享到:
政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