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03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1048
疫情防控期间,青海省各项社保经办业务正常开展,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各类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推行不见面服务,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发放业务,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参保登记材料、人员增减名册、暂停支付待遇人员名单、银行卡传真件等必要资料,社保经办机构暂按上报材料办理业务。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电话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核验后符合转移条件的直接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人社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网上办理。基本信息修改业务,可传真相关资料,社保经办机构照此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继续通过“人社通”手机APP自助办理。(陈晨)